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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sunny 于 2011-1-31 23:59 编辑

提供最新农村资金互助社申报筹建、开业、“三会”材料及阶段性指导

   
    自《浙江省农村资金互助社登记办法》印发以来,特别是浙江四家农村资金互助社相继筹建、开业后,给有资金需求的农民朋友们带来了希望,为更好地帮助农村朋友们有序申报、筹建农村资金互助社,现提供最新的农村资金互助社申报筹建、开业、“三会”资料(具体内容见附件),并就资料进行阶段性指导。本套资料系浙江四家试点社组建过程中逐步形成,以中国银监会《农村资金互助社管理暂行规定》(银监办发〔2007〕7号)、《农村资金互助社组建审批工作指引》(银监办发〔2007〕10号)、《农村资金互助社示范章程》(银监办发〔2007〕51号)和浙江银监局《关于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农村资金互助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为依据,是目前最新、最全的申报、筹建及开业资料。(如有需要,请加QQ:43234984)
一、筹建申报材料1、关于筹建XX市(县)XX镇(乡)XX农村资金互助社的请示
2、XX市(县)XX镇(乡)XX农村资金互助社筹建可行性报告
3、XX市(县)XX镇(乡)XX农村资金互助社筹建工作方案
4、XX市(县)XX镇(乡)XX农村资金互助社募股说明书
5、XX市(县)XX镇(乡)XX农村资金互助社发起人协议书
6、XX市(县)XX镇(乡)XX农村资金互助社发起人名录
7、XX市(县)XX镇(乡)XX农村资金互助社发起人承诺书
8、关于要求组建XX市(县)XX镇(乡)XX农村资金互助社的请示
9、关于同意组建XX市(县)XX镇(乡)XX农村资金互助社批复书
10、XX市(县)人民政府承诺书
11、XX市(县)XX镇(乡)XX农村资金互助社筹建工作小组人员基本情况表
12、XX专业合作社社员名册
13、XX专业合作社所在村村民身份证复印件
14、XX市(县)XX镇(乡)XX农村资金互助社业务系统介绍
15、XX市(县)XX镇(乡)XX农村资金互助社联系方式
二、开业申报材料1、关于XX市(县)XX镇(乡)XX农村资金互助社开业的请示
2、关于要求对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
3、XX市(县)XX镇(乡)XX农村资金互助社筹建工作报告
4、XX市(县)XX镇(乡)XX农村资金互助社章程(草案)
5、XX市(县)XX镇(乡)XX农村资金互助社社员名册
6、XX市(县)XX镇(乡)XX农村资金互助社社员代表名册
7、XX市(县)XX镇(乡)XX农村资金互助社经营方针和发展规划
8、第一届理事会成员名单
9、第一届监事会成员名单及简历
10、拟任理事、总经理、监事长备案表及相关资格证明资料
11、从业人员基本情况表
12、岗位设置与工作职责
13、XX市(县)XX镇(乡)XX农村资金互助社主要管理制度
14、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的有关决议
15、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16、营业场所所有权证明材料
17、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等合格证明
18、XX市(县)XX镇(乡)XX农村资金互助社筹建批复复印件
19、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0、XX市(县)XX镇(乡)XX农村资金互助社联系方式
三、三会材料第一部分:首届社员大会档案
一、大会议程
二、会议材料
1、第一届社员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草案)
2、首届社员分组和召集人建议名单
3、第一届理事会、监事会理监事候选人推荐说明和候选人介绍
三、会议决议
1、关于通过《首届社员分组和召集人建议名单》的决议
2、关于通过《第一届社员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草案)》的决议
3、关于通过《第一届理事会和监事会候选人》的决议
4、关于通过首届社员大会选举第一届社员代表大会代表结果的决议 0
四、会议记录与签到册
第二部分:一届一次社员代表大会档案
一、会议指南
1、会议材料目录
2、会议安排表
3、各代表团划分和召集人名单
二、会议材料
1、会议主席团成员执行主席建议名单
2、会议议程(草案)
3、第一届社员代表产生情况的报告
4、各代表团划分及召集人建议名单
5、第一届社员代表名册
6、本互助社筹建工作报告
7、本互助社章程(草案)
8、本互助社社员代表大会议事规则(草案)
9、本互助社经营方针和发展规划(草案)
10、本互助社理事长、总经理、工作人员薪酬的报告(草案)
11、本互助社贷款管理办法(草案)
12、本互助社财务管理办法(草案)
13、本互助社安全保卫管理办法(草案)
14、本互助社岗位设置和工作职责(草案)
15、本互助社第一届理事会和监事会选举办法(草案)
16、本互助社理事、监事候选人推荐说明和候选人介绍   
17、监票人、计票人、唱票人建议名单   
18、本互助社内部控制制度(草案)
19、本互助社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草案)
20、新当选的理事长讲话
21、新当选的监事长讲话
三、会议决议
1、关于通过《筹建工作报告》的决议
2、关于通过《章程(草案)》的决议
3、关于通过《社员代表大会议事规则(草案)》的决议
4、关于通过《经营方针和发展规划(草案)》的决议
5、关于通过《理事长、总经理、工作人员薪酬的报告》的决议
6、关于通过《主要管理制度》的决议
7、关于通过《第一届理事会和监事会选举办法(草案)》的决议
8、关于通过一届一次社员代表大会选举理事会结果的决议
9、关于通过一届一次社员代表大会选举监事会结果的决议
附:第一届理事会、监事会候选人投票结果的报告
四、会议记录、代表报到册、社员代表授权委托书
第三部分:一届一次理事会档案
一、会议议程
二、会议材料:理事会议事规则
三、会议决议
1、关于选举理事长的决议
2、关于聘任XXX为总经理的决议
3、关于通过《理事会议事规则》的决议
四、会议记录与签到册
第四部分:一届一次监事会档案
一、会议议程
二、会议材料:监事会议事规则
三、会议决议
1、关于选举监事长的决议
2、关于通过《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决议
四、会议记录与签到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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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sunny 于 2013-1-7 12:03 编辑

附:农村资金互助社申请筹建开业流程参考:

一、农村资金互助社的筹建
(一)操作流程:

流程一.jpg


(二)行政许可证事权划分
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合作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规定:1、银监分局辖区内村镇银行的筹建申请,由银监分局受理并初步审查、银监局审查并决定;2、银监局所在城市辖区内村镇银行的筹建申请,由银监局受理、审查并决定。
(三)设立农村资金互助社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有符合本规定要求的章程;
   2、有10名以上符合本规定社员条件要求的发起人;
   3、有符合本规定要求的注册资本。在乡(镇)设立的,注册资本不低于30万元人民币,在行政村设立的,注册资本不低于1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应为实缴资本;
   4、有符合任职资格的理事、经理和具备从业条件的工作人员;
   5、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6、有符合规定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7、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农村资金互助社申请筹建,应向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提交以下文件、资料:
 1、筹建申请书;
 2、筹建方案;
   3、发起人协议书;
   4、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要求的其他文件、资料。
(五)筹建工作程序
   1.确认组建对象。银行业监管部门给予具体政策指导,地方政府积极引导,帮助组织推动,依据组建条件确定农村资金互助社组建对象。
   2.成立筹建工作小组。选择5名符合社员资格条件,有投资意向,具有一定组织能力,在当地有一定威望,明确承诺作为组建发起人的农民和小企业法人代表,成立组建农村资金互助社筹建工作小组,并推举1名组长,负责各项筹备工作,并作为农村资金互助社筹建和开业的申请人。
   3.开展组建可行性研究。筹建工作小组应对当地经济金融情况、组建农村资金互助社的可行性和必要性、未来业务发展规划、风险控制能力等进行分析研究,拟定可行性研究报告。
   4.拟定筹建方案。筹建工作小组应拟定筹建工作方案,全面安排领导组织、注册资本、股本结构、股权设置、股金认购、组织管理架构、机构选址、管理制度制订计划、理事、经理配备和从业人员配置等事项。
   5.确定发起人。筹建工作小组应制定募股方案和发起人认股说明书,设置合理股权结构,按照公开、公正和自愿的原则征集发起人。发起人可以书面委托其他发起人签署发起人协议书。
   6.预先核准名称。筹建工作小组在申请筹建前要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预先核准拟设立农村资金互助社的名称。
   7.申请筹建。在各项筹备工作完成且符合要求后,筹建工作小组向银监局提出筹建申请,银监分局同意受理后,将初步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上报银监局审批;银监局所在城市农村资金互助社的筹建申请由银监局负责受理。银监局自收到完整申请材料或受理之日起4个月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书面决定。
    农村资金互助社的筹建期为批准决定之日起6个月。如遇特殊情况,申请人应当在筹建期限届满前1个月内向银监局提交筹建延期申请。申请人应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届满前提交开业申请,逾期未提交的,由决定机关办理筹建许可注销手续,收回筹建批准文件。
(六)报送程序及格式符合要求
    1 . 申请材料报送格式及要求。申请书的主送机关为决定机关,如“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监局”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监分局”。筹建申请材料一式两份,一份报送银监分局,另一份报送银监局;开业材料一份,报送银监分局。申请材料的纸张应为标准A4纸规格,须用中文简体仿宋GB2312小三号书写,并装订成册。各部分之间应有明显的分隔标识,并与目录、页码相符。
申请人在拟设地银监分局辖区内设立贷款公司的,其申请筹建的主送机关为银监局,抄送机关为银监分局。申请由银监分局负责受理、审查,银监局负责审查、决定。申请人在拟设地银监局所在城市辖区内设立贷款公司的,其申请筹建的主送机关为银监局,由银监局受理、审查并决定。申请人在拟设地银监分局辖区内设立贷款公司的,其申请开业的主送机关为银监分局,申请由银监分局受理、审查并决定。申请人在拟设地银监局所在城市辖区内设立贷款公司的,其申请开业的主送机关为银监局,由银监局受理、审查并决定。
    2.申请材料采用活页装订的方式。纸张幅面为标准A4纸张规格(需提供原件的历史文件除外)。申请材料的封面和侧面应标有“关于申请筹建XX贷款公司的材料”或“关于XX贷款公司开业申请的材料”字样,申请材料须有中文简体仿宋GB2312小三号字体书写,一般应两面印制。申请材料各部分之间应有明显的分隔标识,并与目录、页码相符。
    3.上报的申请材料一式2份,受理机关1份,决定机关1份。受理和决定为同一机关时,只需上报1份。

二、农村资金互助社开业
(一)操作流程:

流程二.jpg


(二)行政许可事权划分
      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贷款公司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贷款公司达到开业条件的,其开业申请由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受理、审查并决定。
(三)农村资金互助社申请开业,应向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提交以下文件、资料:
      1、开业申请;
      2、验资报告;
      3、章程(草案);
      4、主要管理制度;
      5、拟任理事、经理的任职资格申请材料及资格证明;
      6、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等相关资料;
      7、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四)申请开业的工作程序
     1.筹资验资。银监局批准筹建后,筹建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完成股金认购。发起人认缴全部股款后,筹建工作小组应聘请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进行验资,按期提交验资报告。
     2.选举社员代表。社员超过150人的农村资金互助社可选举社员代表组成权力机构,社员代表应按社员数量比例或入股比例分别从农民社员和农村小企业社员中选举产生。原则上社员代表人数不低于51人。
     3.提名理事、经理和监事拟任人选。农村资金互助社的理事、经理和监事拟任人选由筹建工作小组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与银监分局沟通后向创立大会提名。5名及以上社员联名可以向筹建工作小组推荐人选。
     4.召开创立暨社员大会(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召开创立暨社员大会(社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筹建工作报告、章程草案、基本管理制度,选举理事、监事。召开理事会选举理事长,通过理事会议事规则,聘任经理、聘用工作人员。召开监事会选举监事长,通过监事会议事规则。理事、经理和监事采取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方式,候选人人数不少于应选人数的2倍。
      不设理事会的,社员大会(社员代表大会)选举经理,聘用工作人员。
     5.申请开业。各项筹建工作完成后,筹建工作小组向银监分局提出开业申请,银监分局负责受理、审查并决定。银监局所在城市的农村资金互助社的开业申请由银监局负责受理、审查并决定。
     6.领证注册。银监局或银监分局核准开业后,筹建工作小组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决定机关领取金融许可证,并按规定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7.开业。农村资金互助社应当在取得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刻制印章、牌匾等所有工作准备就绪后开业。筹建工作小组应事先向开业审批决定机关报告开业日期。

    农村资金互助社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6个月内应当开业。如遇特殊情况,申请人应当在开业期限届满前1个月内向银监局或银监分局提交开业延期申请。开业延期的最长期限为3个月。农村资金互助社未在前款规定时限内开业的,由决定机关办理开业许可注销手续,收回开业核准文件和金融许可证,并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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