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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农村金融时报:武隆互助合作扶贫会:用互助机制探索信贷扶贫

本帖最后由 sunny 于 2016-9-3 21:27 编辑


武隆互助合作扶贫会:用互助机制探索信贷扶贫



两年前,一间用于过往司机歇脚的屋子被重新启用,门面上多出了一个新名字—— 武隆互助合作扶贫总会(下称“互助会”)。
这间被装饰一新的门面,两个柜台将本就不大的屋子一分为二,“金融扶贫,服务三农”几个字被放在了墙上显眼的位置。

合作金融+扶贫
为解决农村地区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不足,“三农”贷款难的问题,早在2006年发布的中央“一号文件”中,就明确提出要“引导农户发展资金互助组织”。
自此,“资金互助社”第一次在政策层面上被给予肯定。
2013年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再次提到“鼓励农村发展合作经济,扶持发展规模化、专业化、现代化经营,允许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允许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合作社持有和管护,允许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
就在此不久后,在武隆县政府的指导下,当地扶贫办于2013年12月牵头成立了互助会。作为民间非营利组织,互助会运用合作金融的运营机制,不对外吸储和放贷,只在会员内部开展小额贷款扶贫工作。
相对于商业性金融机构以盈利为主要目标而言,中国人民大学农村经济与金融研究所常务副所长马九杰认为,资金互助社这类合作性金融机构的目标是要让社员享受到更好的服务,而不是有更高的盈利。
在小额信贷专家程恩江看来,互助资金能为农户,特别是边远贫困地区小农户的资金需求提供有效途径。
程恩江认为:“国有银行在农村贷款很少,当地的城商行、农信社或村镇银行主要能满足一部分企业,以及农村中那一部分比较好的10%-15%,或15%-20%农户的金融需求。
而这其中有30%就接受不到正规的金融支持。对这部分农户支持,只能由非政府的小额信贷或其他机构,甚至是民间金融来补充。”
为了服务农村中无法享受到金融服务的农户,特别是那些本就身处偏远的贫困户,2014年10月,武隆县政府通过了《武隆县金融合作扶贫试点工作方案》。

做银行不愿做的事
与银行线下网点的选址不同,互助会的分会一开始便选在那些银行不愿去,仍有大量贫困户的偏僻乡镇。
沿着盘曲蜿蜒的山路,从武隆县城驱车一个半小时,我们来到了火炉镇。“这个分会是离县城最近的,其它分会的位置还要更远。”互助会理事长李信蓉告诉记者,成立于2015年11月的火炉分会目前已经在当地已经发展会员600户,并发放贷款360万。
除了镇上的分会外,每个村还设有村级互助中心。“村级互助中心的成员主要由该村的村干部和合作社的社长来担任,他们也是互助会的会员。村里有借款需求的会员,村中心会报到分会。这些村中心的成员对借款会员的情况比较了解,同时可以向我们提供更多关于借款户的信息。”互助会火炉分会主任刘小平说道。
虽然成立了分会并设有村级互助中心,但申请数额较大的贷款依然需要报到县里的互助总会审批才能通过。“分会每个月能放贷40万元左右,但额度主要在2万元和5000元之间。”刘小平说道。
对报到互助总会数额较大的贷款,李信蓉更为谨慎,“我们不敢借,有时也不能借。”李信蓉强调,对规模发展种养殖业、乡村旅游业的家庭农场最高贷款额度将不超过50万元,对单个农户,年最高贷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20万元,建卡贫困户每户借款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
刘小平告诉记者:“当地的银行更多会把钱借给一些做生意和工程的农户,而我们要更贴近老百姓。”考虑到当地农户,尤其是贫困户的情况,互助会在借款方式上除了抵押贷款外,还有信用借款和联保贷款两种方式。其中,10万元以内可通过信用担保的方式借款。农户之间达成联保借款协议,互为担保人可申请三年的联保循环借款,其中,3户联保每户最高可借3万元;5户联保每户最高可借贷5万元。
在“金融扶贫,服务三农”的定位下,互助会在《借款管理办法》中关于借款用途的描述上更是明确规定,借款用途“主要针对从事种植业、养殖业、乡村旅游业以及村民集中移民搬迁、贫困农户修善住房、疾病、子女等,产业发展类要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有一定的生产经营规模,且具有一定的资金运作能力和130%的还款能力。”这有效的将互助会的服务对象和服务范围与银行等区分开来。
互助会在借款利率上对贫困户有进一步的倾斜。李信蓉告诉记者,“一般农户或企业的借款利率将按央行基准利率上浮10%执行,而建档立卡贫困户借款利率则上浮2%执行。并且按照相关扶贫政策,我们对按期还本付占用费的借款农户给予一定比例贴息补助,利率差额部分最终才由借款人承担。”
李信蓉告诉记者,县里主管领导常说的一句话就是:“做银行做的事,你就做不赢。”

另辟蹊径,拓宽融资渠道
2015年上半年,在《关于确定重庆市扶贫小额信贷示范县的通知》文件要求下,武隆县制定出台了《武隆县金融扶贫试点工作方案》,确定了由武隆县互助会具体负责小额扶贫贷款工作。
截至2016年6月末,互助会已经成立了6个乡镇分会,并建立了30个村级互助服务中心。
可以看出,从互助会成立到发展的过程中,政府的支持始终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对此,北京工商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金融系教授张正平指出,当地政府的支持首先表现在资金上,政府会提供一定的贴息,此外,在贷款过程中村干部所担任的角色,以及分会设立过程中当地政府的推动,这都对互助会的发展起到了关键作用。
在互助会工作人员的招聘上,政府的参与更为明显。据了解,在人员招聘中,扶贫办,村干部还有互助总会三方都会有人参与其中对招聘过程进行把关。
不过张正平也指出,在成立初期,互助会依赖政府是可以的。但在未来的发展中,互助会如果过分依赖政府就会养成惰性,而最后,互助会自身的因素才是重要的。
据记者了解,资金互助会的入会门槛并不高,每人50元的标准即使对贫困户而言也不难。只要入会就有可能获得信贷支持,在此认识下,随着分会的不断建立,入会的会员已经越来越多。然而,根据互助会“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合作金融加扶贫机制,更多的会员意味着更多的融资需求,会里的资金开始逐步“入不敷出。”
如何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成为李信蓉十分头疼的问题。除了每年能得到500万元左右的扶贫贴息资金,进行自主调配贴息外,“互助会的资金严重缺乏,无法满足金融扶贫工作要求及会员的借款需求。” 李信蓉说道。
为此,李信蓉开始通过别的渠道来融资,一方面积极对接公益融资平台。2015年10月,互助会与宜信公司的“宜农贷”公益项目开始合作,同时,还继续加强与扶贫基金会的合作,目前已争取落实的公益平台融资达到了1000万元。另一方面,李信蓉通过向重庆市扶贫办争取到的风险补偿金500万元,发挥杠杆效应撬动了国开行融资5亿元小额扶贫贷款资金。李信蓉告诉记者:“2016年8月中旬左右就将启动第一批国开行小额农贷放款工作。”
中国小额信贷联盟秘书长白澄宇认为:“农村合作组织是农村扶贫与发展的有效制度选择,合作组织不能单独发展,必须和外部组织、资源、市场合作才能可持续。”
他认为,以合作社为基础的资金互助,也就是信用合作是与外部金融机构对接的一种有效的农村金融的解决方案,合作社单独的资金互助很难走远,必须合作。
目前,该会已累计为3147户农户发放扶贫小额借款10396万元,其中建卡贫困户借款占23.7%。谈到未来互助会的发展时,李信蓉告诉记者:“互助会2020年的目标是要覆盖到全县26个乡镇、186个行政村和所有贫困人口,全面建构完善以‘互助总会为核心、乡镇分会为支撑、村级互助中心为网点’的金融互助合作扶贫组织架构体系。”
来源:农村金融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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