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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海宁日报:“农民银行”:自家人贷给自家人 温州农村资金互助社助力“三农”

“农民银行”:自家人贷给自家人 温州农村资金互助社助力“三农”



  瑞安市马屿镇梅屿蔬菜专业合作社社员洪万盛,从事蔬菜大棚种植已有3年,5月初,他向汇民农村资金互助社提出的10万元贷款申请已获批。不久后,洪万盛就可以拿到这笔贷款用来扩大蔬菜种植。

  真正意义上的“农民银行”

  “因为都是农业贷款,互助社的利率比一般商业银行的利率稍低,贷款也方便,而且年终时贷款人还有返利,所以肯定要在自己的银行里面贷款了。”洪万盛口中的“自己的银行”,指的就是汇民农村资金互助社——一种崭新的农村资金互助组织。

  去年3月,汇民农村资金互助社在瑞安市马屿镇正式营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是目前温州地区唯一一家农村资金互助社,也被称为真正意义上的“农民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是由金融监督管理部门颁发证照,并接受严格监管的机构。”温州市银监分局瑞安办事处主任李传兴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解释。

  汇民农村资金互助社是由梅屿蔬菜专业合作社、荆谷白银豆合作社和篁社索面合作社等3家合作社联合发起组建,并由这3家合作社的698名社员自愿入股组成。

  该互助社经理林大国介绍,互助社只对社员开展存款、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主要目的是吸纳社员闲散资金,帮助农民解决农业季节性资金紧缺问题,而所得利润由全体社员分红。互助社开业不久,从事番茄营销的社员黄永利虽只入股200元,但凭着一纸贷款申请及户籍证明,3天时间就顺利获得互助社5万元贷款,而且额度还比其他金融机构大,贷款利息也不高。

  资金安全又如何保障呢

  对于存贷款的利率,互助社是这样规定的:社员存款,按照人民银行的存款基准利率执行;贷款利率则实行市场价,由于考虑到支农性质,它的贷款用途都是用于农业生产,所以相对银行会低一些。

  互助社的优势在于借贷更为灵活,抵(质)押物范围更广。据了解,互助社最大的贷款额度为75万,最低额度则没有限制。因此,小到6000元,大到50万元的贷款,互助社都曾办理过。

  俗话说,农业生产是一个“看天吃饭”的行业,农业贷款的风险较高,那么农村资金互助社的资金安全又如何保障呢?

  “我们对每个社员都知根知底,互助社还有专门的调查员对社员收入进行调查。”对于资金的风险控制,林大国这样表示。目前,互助社除设立理事会、监事会和经理等职责机构,还专门成立了3个调查组,分别由理事会成员和出资额较大的股东担任,负责各自合作社的贷款申请人还款能力调查。

  经过一年发展,汇民农村资金互助社已步入正轨。截至5月底,其存款余额已达1800万元,贷款余额2500余万元,累计发放贷款6000余万元,逾期贷款率为零。在开业一周年之时,该资金互助社利息总收入209万元,实现了第一年保本微利的目标。

  今年,国家确定的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十二条”中提出:加快发展新型金融组织。鼓励和支持民间资金参与地方金融机构改革,依法发起设立或参股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组织。

  这一主要任务的提出,让汇民农村资金互助社对未来有了更高的期许。以“金改”为契机,汇民农村资金互助社已将增资扩股方案上报浙江省银监局,拟将注册资本金扩至1000万元。增资扩股后的汇民农村资金互助社将准备进一步扩大服务范围,吸收更多、更优质的社员,让更多农民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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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我市在支持“三农”,构筑农村金融体系上做了许多有益探索。海宁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邮政储蓄银行等各大金融机构在各镇铺开网点,创新各类金融产品。以支农“主力军”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为例,截至去年底,共办理涉农贷款117.5亿元,农户贷款余额7.8亿元。温州的农村资金互助社,则是将农民手头的闲散资金集中起来,发挥“及时雨”的作用。与银行相比,农村资金互助社吸收的资本体量不大,但因其更为灵活、便捷的特性,受到农民的欢迎。在“金改”背景下,农村资金互助社为支持“三农”,创新多层次农村金融体系提供了一条值得探索研究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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