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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慈溪市创建浙江省金融创新示范市试点工作规划的通知

本帖最后由 sunny 于 2012-4-18 15:57 编辑

关于印发慈溪市创建浙江省金融创新示范市试点工作规划的通知




慈政办发〔2012〕21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慈溪市创建浙江省金融创新示范市试点工作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慈溪市创建浙江省金融创新示范市试点工作规划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十二五”金融业发展规划》提出的“创建金融创新示范县(市、区)”的战略要求,依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金融创新示范县(市、区)试点工作的意见》(浙政办〔2010〕114号),浙江省人民政府金融办《关于印发开展金融创新示范县(市、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金融办〔2010〕62号)、《关于公布第一批省级金融创新示范县(市、区)试点名单的通知》(浙金融办〔2010〕87号)和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金融创新示范县(市、区)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甬政办发〔2010〕260号),慈溪市被确定为浙江省和宁波市金融创新示范县(市、区)首批试点地区之一。
  为了扎实推进慈溪市创建浙江省金融创新示范市的试点工作,结合《慈溪市“十二五”时期金融业发展规划》,明确慈溪在试点工作中的战略定位、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和创新举措,特制订本规划。
  本规划基准年为2010年,规划期限为2011—2015年,规划范围为慈溪市辖内金融领域。
  一、规划背景
  (一)基础条件
  “十一五”期间,全市金融机构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金融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目标,坚持改革开放,大力开展金融创新,努力改善金融生态环境,坚持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健康发展之路,全力打造“经济强市、金融大市、创新沃土、大桥门户”,为创建金融创新示范市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条件。
  1.经济强市
  “十一五”期间,全市上下紧紧围绕建设“效益和谐新慈溪”目标,全面创新发展模式,顺应大桥经济时代,努力探索具有慈溪特色的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之路,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取得了明显的成效。较高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为我市金融创新示范市的创建工作提供了稳固的基础。
  经济实力显著增强。2010年,全市实现生产总值750亿元,比上年增长19.8%。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和地方财政收入分别达到104.88亿元和57.19亿元,成为全省首个财政超百亿县市。自营进出口总额达到80亿美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290亿元,连续18年居全省各县市首位。
  产业结构逐步优化。全市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产业发展水平不断提升,已经形成了以家电、轴承、化纤、汽配等传统产业和以新材料、新能源、装备制造、电子信息为主的高技术、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工业体系。2010年全市工业总产值达到2502.8亿元,比2005年增长了83.2%。全年实现高新技术产业产值突破1000亿元,年均增长30%以上。同时,我市还积极以服务业转型升级和长三角地区消费需求结构升级为导向,加快发展现代物流、研发设计为代表的生产性、金融、旅游、建筑、中介服务等服务业。2010年实现服务业增加值为260亿元,占生产总值比重达34.7% ,产业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我市还依托良好的区位和资源条件,形成了创汇蔬菜、名优水果、特色水产、花卉苗木和食草畜禽等主导产业,以及若干个颇具特色的农业优势产品生产基地,2010年农业增加值达到37亿元,年均增长5.5%。
  社会民生明显改善。2010年,全市人均GDP已经超过1万美元,达到10747美元。人民生活水平持续改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3万元和1.5万元。新农村建设取得了较大突破,新增宁波市级以上全面小康村49个,新建农村社区服务中心250个。节能减排和社会保障等工作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同类地区前列,在全省率先建立起城乡一体、全面覆盖的居民养老和医疗保障制度。城市功能逐步健全,全市城镇化率达到64.5%,生态环境不断优化,全面完成节能减排任务。
  2.金融大市
  我市金融业发展势头良好,金融机构体系不断完善,金融产业快速发展,金融总量位居全省前列,已经成为全省领先的金融大市。金融业良好的发展势头为全市金融创新示范市的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金融规模总量持续增长。2010年,全市金融业实现增加值39.8亿元,占第三产业增加值的15.3%,对税收贡献值达到4.8亿元,对GDP贡献率达到4.8%,拉动GDP增长0.7个百分点。2010年末,全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达到1223.42亿元,同比增加21.25%;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1099.38亿元,同比增加27.89%,存贷款余额双双超过1000亿大关。
  金融机构体系逐步完善。2010年全市共有银行业金融机构27家(其中村镇银行1家),保险机构36家,证券营业部4个,期货机构2家,融资性担保公司15家,小额贷款公司3家,典当公司7家,已经形成较为完善的金融机构体系。
  银行业经营稳健、运行有序。银行业积极实施信贷总量扩张,保障地方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的同时,特别重视对中小企业和“三农”业务的支持倾斜,截止2010年末,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小企业贷款余额达279.01亿元,增速为45.32%,比全部贷款增速高出15.48个百分点;农业贷款余额107.6亿元,增速为45.23%,比全部贷款增速高出15.39个百分点。此外,银行业在金融业务和利润平稳增长的同时注意防范风险,截止2010年底的不良贷款率仅为0.41%,资产质量优良。
  证券市场发展明显提速。我市一直把企业上市作为促进经济发展、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企业上市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企业上市专家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上市氛围浓厚。企业上市后备队伍结构不断优化,正式进入上市实质性操作的企业达到11家,各项筹备工作进展顺利。四维尔、裕人、沁园等几家企业已进入上市最后冲刺阶段。截止到2010年,慈溪共有3家上市公司,4家证券营业部,证券机构资产总值达到103.77亿元,实现股票基金交易额2090.15亿元。
  保险业的保障功能不断增强。2010年,全市保险机构共实现保费收入17.87亿元,增长31.4%,位居宁波各县(市、区)首位,且连续三年保持赢利的良好发展趋势。保险业保障经济的功能不断增强,2010年全市财产险赔款共4亿元,人身险赔给付1亿元左右。保险深度达2.31%,保险密度为1693元/人。
  金融业开放程度大幅提高。2010年末,全市金融机构外汇各项存款余额2.57亿美元,外汇各项贷款余额5.53亿美元同比增长43.06%和75.27%。进出口贸易融资比年初新增2.38亿美元,同比增长95.87%。全市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进展顺利,首批584家列入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的企业运行良好,试点企业数居宁波各县(市、区)首位。
  金融生态环境不断优化。全市征信系统建设推进有序,信用镇、信用村、信用户的“三信工程”建设成效显著,金融风险事件发生率较低。全市共有10个镇(街道)被评为农户信用镇(街道),94个村(社区)被评为农户信用村(社区),在此基础上已经建立起符合慈溪实际的农村信用信息体系,有力支持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经济发展。同时探索建立了征信成果转化机制,强化了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和非银行信用信息的搜集工作也正不断完善。
  3.创新沃土
  全市金融创新积极活跃,市场主体金融创新意识强,金融创新实践不断涌现。强烈的创新意识、良好的创新氛围和不断涌现的金融创新实践为我市金融创新示范市的建设提供了充沛的动力和活力。
  大力强化政策扶持。针对地方金融机构总量不断增多的实际,市委、市政府提出了打造地方金融高地的金融业总体发展思路,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地方金融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重点鼓励金融机构组织创新和具有本地特色的金融业务创新,并通过出台一系列金融扶持政策、引进金融机构、完善金融组织、创新金融产品等工作努力推动我市金融业发展,有效推进了“地方金融高地”的建设。此外,2011年由市财政拨出3000万引导基金结合本地企业协会组成了规模总计2.1亿的创业投资资金,同时由财政出资3000万元引导资金组成了规模为2亿元的转贷基金。
  重点强化组织创新。我市先后设立了融通小额贷款公司、金汇小额贷款公司和裕通小额贷款公司,截至2010年底,3家小额贷款公司累计放贷3853笔,放贷金额达48.35亿元。同时我市已成立民生村镇银行,第二家村镇银行慈溪市建信村镇银行筹建工作基本完成。其中民生村镇银行被评为“全国十佳村镇银行”,融通小贷公司成为全国小额信贷机构联席会常务理事单位。在此基础上还率先试点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农村保险互助社和资金互助社,确定在龙山镇的西门外村同时开展两个互助社的试点工作。其中农村保险互助社是具有全国首创意义的金融创新成果,目前两个试点都已经获得批准并已经正式营业。此外,我市的外币自由兑换机制改革取得重大突破,成立了宁波首家专业性外币兑换公司。
  积极推广服务创新。以慈溪农村合作银行为代表的金融机构探索组建了金融服务联络员队伍,深入各村和社区,收集和反馈各类信息,从而搭建起了社区银行金融服务信息网络平台,着力为“三农”提供更好的金融服务,其中农合行的“和美银行”服务品牌已经成为行业标杆。以村镇银行和小贷公司为主的中小金融机构,探索以更贴近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来为客户提供更便利的金融支持,尝试建立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增加信息透明度以减少信贷风险,同时积极与其他银行展开全面合作。
  积极鼓励产品创新。针对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现状,我市大力鼓励、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中小企业需要的贷款品种,企业股权、专利、品牌质押贷款进展顺利,其中企业股权质押贷款更有实质性突破,到目前为止,共质押股权14件,在押4件,取得股权质押贷款共15.68亿元。同时,我市率先开展了城乡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业务试点工作,通过银保合作为符合条件小额贷款借款人提供无需抵押和担保的小额贷款。在涉农金融产品创新方面,近年来我市金融机构还一直探索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经济合作社股权质押、林权抵押的“三权”贷款办法,稳步发展农村集体住房抵押贷款业务,农村集体住房抵押贷款余额已过亿元,同时还开展农业政策性保险试点,相关业务得到参保农户的广泛认同。
  4.大桥门户
  慈溪区位优势十分突出,杭州湾跨海大桥的贯通使我市成为联接沪、杭、甬三大城市的交通枢纽,区位和交通优势十分明显。随着余慈统筹规划的出台和杭州湾新区的升格,全市金融业的发展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
  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辐射效应。在建设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进程中,我市可以利用独特的地理区位优势,加快融入上海大都市经济圈,主动接受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辐射,充分利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所独有的金融信息、金融人才和先进经营管理理念等资源,加快推进金融产品创新,加快构筑地方金融高地,实现金融业跨越式发展。
  宁波区域金融中心的有机组成部分。我市在外币存贷款、进出口贸易融资、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外币自由兑换机制改革等方面均走在宁波全市前列,这些都为宁波市打造与国际航运中心相匹配的区域性金融结算服务中心建设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同时还可以利用区位优势,与杭州湾新区协同发展,为打造海洋经济提供切实的金融支持和金融服务。
  余慈联动的发展主体。余慈地区是宁波的北部门户,也是对接上海的“黄金节点”。余慈地区经济实力雄厚、地缘联系紧密、城镇发育良好,民间资本活跃,余慈统筹有利于金融资源在区域内的集约配置,为该区域发展以创业投资、民营企业融资为特色的金融产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基础,也为今后我市地方金融机构实现跨区域经营、拓展金融服务的范围以及打造“余慈证券板块”提供了十分有利的条件。
  (二)创建背景
  1.由经济强市向金融强市提升的需要
  创建省级金融创新示范市是我市由经济强市向金融强市提升的需要。“十二五”时期,是我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加快推进期,面临多变的宏观环境和自身要素的制约,慈溪急需实现产业升级转型和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目前,全市人均GDP已经突破1万美元大关,按照国际经验,这一阶段是加速第三产业发展、推进城市化进程、实现消费结构升级、建设和谐社会的关键阶段,也是金融业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关键时期。
  我们一定要抓住经济发展模式转型的有力时机,高度重视发展金融业,把金融业作为全市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力推进组织创新和产品创新、拓展金融业务、提升金融服务,进一步提高金融业对地区生产总值的贡献以及在现代服务业中所占的比重,使金融业成为我市经济新的增长极。
  2.由规模扩张向结构优化提升的需要
  创建省级金融创新示范市是我市金融业由规模扩张向结构优化提升的需要。慈溪市金融总量规模和总体发展水平在首批金融创新示范县中名列前茅,但在金融发展方面还面临着信贷结构亟待调整,融资结构有待优化,金融专业人才较为短缺,金融产品创新缺乏精品等一系列急需提升的问题。
  我们一定要把提升金融业发展质量作为“十二五”金融业发展的首要目标,在信贷结构、融资结构、组织结构、人才结构和产品结构方面进行优化提升,重点抓好对主导产业转型升级的金融支持、对新兴产业培育发展的金融支持以及对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的金融支持以及相关配套的人才与制度建设,凸显金融对经济社会转型升级的保障作用。
  3.由县域金融向都市金融提升的需要
  创建省级金融创新示范市是我市由县域金融向都市金融提升的需要。“十二五”时期,是我市加快新型城市化,逐步形成由县域经济向城市经济转变的关键期。金融业作为高端服务业之一,既是城市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在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打造都市形象等方面也具有十分突出的作用。同时城市经济的发展又在金融要素集聚度、金融产品匹配度和金融服务满意度等方面对金融业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我们一定要按照“金融服务社区化、金融机构多样化、金融产品多功能”的目标,积极发展地方新型金融组织,推动金融机构集聚化发展、金融产品服务精细化发展和金融中介机构的跨越式发展,同时积极探索商业保险辅助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新模式。
  4.由单体发展向联动发展提升的需要
  创建省级金融创新示范市是我市金融业由单体发展向联动发展提升的需要。“十二五”期间,随着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及杭州、宁波两个区域金融中心建设,长三角地区金融业发展必将跨上新台阶。慈溪地处沪杭甬都市圈的节点上,独特的区位优势为我市金融业主动融入和对接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杭州、宁波两个区域金融中心建设,接受和分享沪杭甬三个“中心”功能和政策的溢出效应提供了得天独厚的条件。
  我们一定要主动把握机遇,坚持国际化的视野和“错位发展、互补发展”的原则,通过突破区域局限,构建自身的金融特色和优势,有效对接三个金融中心建设。一方面创造条件让慈溪具有竞争优势的龙头企业和金融机构主动走出去,进行产业链延伸和跨区域经营,另一方面积极引资引智,加快引进银行类金融机构、创投公司等金融机构进驻我市,并按照慈溪外经外贸发展需要和宁波区域性金融结算服务中心的建设要求,进一步提升金融机构开展国际业务的能力。
  二、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
  (一)战略定位
  基于上述基础性条件和创建背景,我市创建浙江省金融创新示范市试点工作的战略定位应确立为:大力发展产业金融,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积极发展保障性金融,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两翼支撑和两大亮点,打造具有慈溪特色和全国意义的“县域金融发展高地”。
  试点工作的创新内涵为:打造以产业金融服务创新为核心的“金融加速器”,以县域保险服务创新为特色的“金融稳定器”。一方面根据我市产业转型升级进程加速和新兴产业培育的新形势和新要求,通过金融创新打造与之相适应的新型县域产业金融服务体系,重点促进产业龙头企业加速发展,尽早完成其向细分行业领导者的“跃升”和“嬗变”,同时破解中小企业融资和民间资本转化难题,用金融手段助推实体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另一方面要以保险互助社的全国试点为突破口,大力推进县域保险市场建设,积极探索商业保险辅助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新模式,通过金融创新有效降低和化解区域经济发展过程中产生的各种风险,凸显金融对民生的保障功能。
  提出这一战略定位,一方面是因为产业升级成效如何是关系到区域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所在。我市经济总量领先,产业基础扎实。但近年来由于企业成本上升、出口需求波动、品牌渠道建设滞后等原因,企业的竞争力有所削弱,部分民间资本逐渐从实体经济转向投机领域,产业发展面临“空心化”的潜在风险。因此,如何有效通过金融加速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培育,再造产业发展的新优势,同时有效促进民间资本转化为实业资本,是我市金融业面临的历史性任务;另一方面,我市的保险业发展水平在全省乃至全国名列前茅,商业保险市场发育较为充分,在合作保险和商业保险辅助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已经具备良好的基础。如何有效利用现有条件,进一步深化和推广保险互助社试点工作,同时推进县域保险市场的全面发展,从而在金融保障民生发展方面成为示范和标杆,是我市金融业面临的历史性机遇。
  因此,迫切需要打造以产业金融服务创新为核心的“金融加速器”,以县域保险服务创新为特色的“金融稳定器”,在保证我市经济产业又快又好发展的同时有效改善社会民生。
  (二)发展目标
  “十二五”期间,要大力推进和出色完成创建浙江省“金融创新示范区”试点工作,紧紧抓住上海、杭州、宁波金融中心建设的历史性机遇,充分挖掘金融发展的潜力和特色,建设地方金融高地,显著提升我市金融产业化水平和服务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能力。
  1.金融支持经济发展目标
  “十二五”期间,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金融业要加强对经济社会转型升级的保障力度,全力满足产业升级和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金融需求,全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金融需求,促进我市经济又快又好发展。
  充分发挥银行业的“主力军”作用。至2015年,银行业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达到到2000亿元,各项贷款余额达到2000亿元。存贷比保持较高水平,金融资源运用高效、安全。银行业贷款继续向中小企业和“三农”业务倾斜,到2015年小企业贷款比重达30%以上,涉农贷款比重不低于15%。积极鼓励银行业进行产品创新,不断提升银行业新业务比重;银行业实现整体利润稳定增长,不良率控制在1%以下。
  充分发挥资本市场的“蓄水池”作用。到2015年,新培育8家以上企业在境内外市场上市,推动上市公司通过再融资方式融资。配合城市化建设的重点项目融资需求,适度发行债券。引导民间资本有效转化为产业资本,特别是组建各类股权投资基金和管理公司10家以上,投资资金达到30亿以上。
  充分发挥保险业的“稳定器”作用。到2015年,全市保险机构年保费收入达到35亿元,年平均增长率不低于15%;保险覆盖率有明显提升,保险深度达到3%,保险密度达到3000元/人,更好地发挥保险业服务地方经济的作用。同时积极探索保险服务经济社会的新途径和新方式,着力在保险业参与新农村建设、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领域有所突破。
  2.金融产业自身发展目标
  “十二五”期间,金融产业作为我市重要的支柱产业加快发展,对地方经济的贡献大幅提升。全市金融业增加值增速高于全市生产总值的增长速度,金融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逐年增加,2015年争取达到8%,占第三产业增加值的比重逐年提高,在2015年达到21%。积极引进和培养金融人才,2015年金融业从业人员占第三产业从业人员的比重达到5%以上,本科以上或者具有高级职称的人才比例不断提升。
  ——大力发展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积极推动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改革,支持慈溪农村合作银行尽快完成股份制改造,推动其组建“慈溪银行”,并积极鼓励其进行产品创新、服务创新并进行跨区域经营。
  ——全力发展新型金融机构和组织。积极引进和创设各类金融机构和新型金融组织,完善金融机构体系。规划期内,大力引进异地银行业金融机构来慈设立分支机构;引进证券、期货、基金管理公司、保险、信托类金融机构,金融租赁公司、贷款公司等机构20家以上,力争组建县域保险公司1家。新设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保险资金互助社、融资性担保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其他新型金融组织10家以上。
  ——积极发展金融中介机构。扩大现有金融中介机构的规模,提升现有中介机构能力素质,同时吸引知名中介机构来慈溪开拓市场。规划期内通过新设、引进会计师事务所3家、审计事务所2家、资产评估事务所3家、律师事务所5家,在此基础上积极推动省内外知名中介机构与在慈中介机构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3.金融资源空间配置目标
  “十二五”期间,根据慈溪新型城市化的建设目标和打造都市型金融创新示范区的要求,金融资源的空间配置应有较为合理的布局,呈现“一区三镇”的集聚格局。
  ——主城区金融要素集聚区建设。配合杭州湾新城区建设和“接轨大上海,融入长三角”战略,增强主城区金融要素集聚功能,成为银行、保险、证券、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以及其他金融中介组织集聚化发展核心区,金融机构间合作和协调能力大大提高。
  ——金融创新试点镇建设。结合慈溪“资金互助社”和“保险互助社”的建设,积极探索通过金融服务加强全市新农村社会保障,探索建设周巷、观海卫和龙山三个金融创新试点镇,有效提升乡村的金融机构配置和金融服务水平,实现城市基本金融服务全覆盖。
  三、工作思路与主要任务
  (一)工作思路
  基于我市经济金融发展的现实背景,我市创建金融创新示范区试点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浙江省“十二五”金融业发展规划和宁波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六个加快”的总体发展思路,以大力发展产业金融,加快慈溪产业升级进程以及积极发展保障性金融,促进我市社会协调发展为两条主线,重点打造以产业金融服务创新为核心的“金融加速器”,以县域保险服务创新为特色的“金融稳定器”,同时继续深化对中小企业和“三农”的金融支持,把我市建设成为金融机构体系健全、金融服务竞争力强、金融资源集聚明显、金融辐射作用强劲的县域金融发展高地。
  具体来说,要重点做好四个方面工作。一是发挥金融集聚效应,创新特色金融产品;二是深化地方金融改革,发展新型金融组织;三是提升产业金融体系,加快产业升级进程;四是重点推动两社试点,大力发展保障性金融。
  (二)主要任务
  1.发挥金融集聚效应,创新特色金融产品
  金融机构的加速集聚和新型金融组织的不断涌现,既是金融创新的组织基础,也是金融创新的重要特征。一方面,金融机构的集聚和新型金融组织的出现会有助于形成良性竞争的市场环境,促使各类金融机构和组织产生内生的创新动力,不断提升其产品和服务水平;另一方面,各类金融机构和组织的集聚又有助于发挥金融要素的集聚和辐射功能,形成综合性的金融要素支撑系统,提升整个区域的金融发展水平。
  为此我们要以“金融机构集聚化、金融产品本土化”两者的有机结合为目标,大力推进金融要素集聚和金融产品本土化创新,努力打造与全市经济总量和金融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高端化、特色化的金融机构集聚区。重点解决金融机构集聚、金融产品本土化创新等问题。
  2.深化地方金融改革,发展新型金融组织
  区域金融的健康发展和金融创新的实践,都离不开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发展壮大和新型金融组织的不断涌现。以慈溪农村合作银行为代表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在支持当地经济发展、缴纳利税、促进就业等方面都做出了重要贡献。如何抓住农合行改革的历史性机遇,鼓励其做大做强,同时大力推进各类新型金融组织特别是地方性微小金融组织的大规模设立和健康发展,是我市创建金融创新示范市工作的重点之一。
  为此,要以农合行股份制改造和大力发展小贷公司为抓手,一方面抢抓机遇、加快其股改进程并积极鼓励其进行跨区域经营;另一方面,要创造条件、尽可能多地增加小贷公司、村镇银行等新型金融组织数量、扩大其规模,同时关注已运营的小贷公司、村镇银行的发展,帮助其解决公司治理和融资等方面的实际困难。重点解决慈溪农村合作银行股改和小贷公司、村镇银行等新型金融组织的设立和发展等问题。
  3.打造产业发展的“金融加速器”,加快产业升级
  以家电、轻纺、轴承、汽配产业等为代表的产业发展具有传统优势和扎实基础,但近年来产业升级面临技术创新水平、品牌影响力和企业治理结构等方面的制约。“十二五”期间,我市面临着打造长三角南翼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和省工业经济转型升级示范引领区的战略性任务,如何构建符合慈溪产业升级发展的阶段性特点的新型产业金融服务体系,打造以产业金融服务创新为核心的“金融加速器”,成为慈溪创建金融创新示范市试点所要解决的重要课题。
  为此,要以打造与产业升级相适应的新型产业金融服务体系建设为抓手,以全多元化集成融资为支持方式,以金融支持“加速”行业龙头企业成长和跃升为重点,充分发挥“金融加速器”作用,通过构建以提升产业发展的信贷支持模式、大力倡导信贷领域的政府服务创新、打造“金融服务联盟”为主要抓手的“信贷加速器”以及构建以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大力发展股权投资、以股权为纽带建立新载体实现民间资金有效转化为主要抓手的“资本加速器”等手段加快行业龙头企业成长和跃升。重点要解决主导行业转型升级的金融支持、新兴产业融资渠道拓展和民间资本有效转化等问题。
  4.重点推动两社试点,大力发展保障性金融
  “十二五”期间,是我市深入开展新农村建设,全面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关键期,同时也是全面提升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水平,进一步改善和保障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关键期。如何以大力发展保障性金融为主线,如何在发展民生、促进城乡统筹、提升政府公共服务水平方面进一步发挥金融的作用,是创建金融创新示范市试点工作的另一项重要内容。
  为此,要以“两社”试点为抓手,大力发展县域保险业,构建区域经济发展的“金融稳定器”,凸显金融创新特色。重点要解决“两社试点”和商业保险辅助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问题。
  四、重点工作与创新举措
  (一)金融集聚区建设和金融产品创新
  1.重点工作
  推进主城区金融机构集聚。以打造与“经济强市、金融大市”相匹配的县域金融集聚区为目标,积极推进主城区金融机构集聚。在中央商务区范围内规划形成金融集聚区,集聚区内计划聚集30家以上全市代表性的金融机构和创新类金融组织,包括:各大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商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等分支机构,慈溪农村合作银行、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股权投资机构等总部。优化主城区金融环境,加大金融招商力度,大力引进各类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创投公司等金融机构和中介机构入驻主城区,出台扶持政策加快金融总部和金融机构网点建设,坚持“优先保障金融业发展”的原则做好主城区规划和相关服务配套工作,为金融人才创造宜商宜居的工作环境。坚持“产城相融”的发展理念,在推进企业总部建设的同时注重金融配套,使在慈的企业总部能够得到零距离的金融服务。在主城区进一步优化信用卡刷卡环境,大力发展信用卡特约商户,为居民消费创造方便、快捷、安全的金融支付手段。
  建设金融创新试点镇。探索建设周巷、观海卫和龙山三个金融创新试点镇,主要任务是通过完善金融网点和机构建设,有效提升乡村的金融机构配置和金融服务水平,实现城市基本金融服务全覆盖。一是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在块状经济发达的乡镇增设分支机构,促进金融服务从城市中心区向乡镇延伸;二是在金融创新试点镇通过发展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保险资金互助社等新型中小金融组织来满足当地小微企业和“三农”资金需求,并对广大农村地区形成辐射影响。三是在金融创新试点镇重点推进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率先在试点镇完成“三信工程”建设目标,范围覆盖镇、村和农户,同时加速推进试点镇的中小企业和“三农”信用档案建设。
  推进金融产品本地化。在金融机构集聚的基础上,要积极推进金融产品创新,为企业和居民提供有慈溪特色的、本地化的金融服务。一是根据中小企业众多、创业融资需求旺盛的特点,鼓励慈溪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积极研发和引入多样化的适合区域经济发展需求的金融产品,探索开展中小企业小额信用贷款、中小企业联保贷款、设备按揭贷款、弱势群体创业贷款和其他创新融资业务。二是根据民间资本丰裕、人均收入水平较高的特点,开发多样化的高端理财产品积极发展理财产品市场,创新金融理财产品,创新发展银行理财产品市场,探索发展基金理财、信托理财、阳光私募理财及保险理财等理财市场,推进人民币和外汇等理财产品市场的发展。三是根据县域金融特征,开发与农村金融需求相适应的金融产品。积极开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联保贷款等业务,加快推进对农村住房和涉农承包权、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鼓励农村资金互助社以合作金融形式解决农户和农村专业合作社的资金问题。
  2.阶段性目标
  2011—2013年,在主城区规划形成金融集聚区(金融高端商务区),招商引资重点确定为以中小企业为目标客户的国内外知名品牌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股权投资机构及其它创新类金融组织,引进各主要金融机构10家以上;引进多家知名金融中介机构,当前应尽早确定相关扶持政策及招商引资政策,加快集聚区建设和金融机构入驻步伐;做好周巷、观海卫和龙山三个金融创新试点镇的规划工作,有效提升乡镇的金融机构配置和金融服务水平。
  到2015年,金融集聚区进入全面发展阶段,规划引进各类金融组织30家以上。“一区三镇”的集聚态势基本形成。
  (二)地方金融改革与新型金融组织发展
  1.重点工作
  深化农村合作银行改革。充分发挥农村合作银行本土优势,通过股份制改造组建“慈溪农村商业银行”,努力实现农村合作银行由地方性银行向区域性银行跨越、由传统型银行向创新型银行跨越;积极支持农村合作银行创造条件在慈溪以外地区设立分支机构,稳步实现跨区域经营和发展;鼓励引进金融高级专业人才,创新发展模式,将市农村合作银行打造成为核心竞争力较强、规模较大、精品型、个性化的商业银行,进一步发挥市农村合作银行支持中小企业和“三农”主力军的作用。以继续深化和提升“和美”服务品牌为核心,充分发挥“和美服务小分队”和金融服务联络员的作用,全面提高服务层次和服务质量,实现为客户创造价值的飞跃。
  加快小额贷款公司发展。努力做好融通等现有小额贷款公司的试点工作,重点解决机构增设和融资渠道问题。一是根据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小额贷款公司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最新要求,加快设立小贷公司,力争我市小贷公司数量位列全省前列;要在需求旺盛、布局合理、发起人条件具备的前提下,争取小额贷款公司总数达到10家以上,总注册资金规模40亿元以上,总贷款规模超过80亿元;二是在强化监管和风险管控的基础上,积极创新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模式和拓展其融资渠道,探索通过集合债、信托、股东定向大额借款、小贷公司间资金调剂、小贷公司向银行融资等多种渠道增强小额贷款公司的融资能力。三是鼓励小额贷款公司与商业银行、慈溪农村合作银行以展开“资源共享”业务合作,充分利用现有银行业务和渠道弥补小贷公司分支机构较少和结算能力的不足,同时小贷公司可以与商业银行和慈溪农村合作银行共享部分客户资源。
  支持其他新型组织发展。一是创新科技企业信贷服务方式,通过设立专业性的科技银行(支行)的方式加大对科技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二是支持民生村镇银行等其他新型金融组织的发展,鼓励现有的村镇银行增资扩股,鼓励经营管理层适当持股,支持村镇银行在业务相对集中的镇(街道)设立经营网点。三是积极申请贷款公司、村镇银行、农村保险互助社和农村资金互助会等新型金融组织在慈溪的试点指标,在率先成立农村保险互助社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地推进“两社”试点工作,并争取率先成立县级政策性保险公司。
  2.阶段性目标
  2011—2013年,新设各类新型金融组织6家以上。其中村镇银行1家,小额贷款公司3家以上;慈溪农村合作银行完成股份制改造,成立慈溪农村商业银行。
  到2015年,增设各类新型金融组织10家以上。改制后的慈溪农村商业银行新设立异地分支机构1—2家。
  (三)打造产业发展的“信贷加速器”
  1.重点工作
  提升产业发展的信贷支持模式。一是保证对重点企业信贷额度的同时,创新对重点企业的信贷支持模式。鼓励商业银行采用“金融管家”模式为主导产业和新兴产业中的龙头企业定制详细的金融方案,满足企业的资本需求、资金需求、管理需求、供销需求各种发展需求,“一对一”地为企业定制专业的融资与理财等金融服务方案,并建立服务直通车制度和绿色服务通道,保证额度优先、评审优先、产品优先、柜面服务优先、综合定价优先;二是积极发展“供应链融资”。坚持“全产业链融资”理念,强化对产业链中配套企业的金融支持,积极开展产业链融资、小额保证保险贷款等融资产品创新。三是鼓励商业银行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探索开展并购贷款业务,支持行业龙头企业进行资源整合和跨区域经营。
  大力倡导信贷领域的政府服务创新。一是利用政府平台和资源,采用多种形式、多样渠道积极引进市外金融资源加强对我市资金投入,拓展资金来源渠道。二是加强政府财政性资金的引导作用,针对企业调剂短期头寸的现实需求,在转贷基金试点基础上,积极探索企业遇突发因素冲击时其临时性融资缺口的解决办法。三是充分使用好市财政对担保企业的专项扶持资金,拓展担保领域,开展银行承兑汇票、出口信用证押汇、小企业设备按揭贷款担保,诉讼财产保全担保等多层次、多方面、多功能的担保服务体系,进一步提高风险补偿基金的覆盖面和保障力度,扩大中小企业融资的受益面。同时探索以政府与商业银行合作成立非盈利性担保公司的方式,为中小企业提供辅导和担保服务。
  打造“金融服务联盟”。一是鼓励银行、证券、保险、信托、股权基金以及其他中介机构结成金融服务联盟,从单一信贷融资拓展为直投、信托、租赁、保险等集成融资,集中提供配套金融服务。二是借鉴硅谷银行的“PE+银行”模式。鼓励由银行牵头与私募投资机构合作,为借款客户提供现金管理和投资银行等综合性的金融服务。三是鼓励企业与保险公司开展科技保险试点,运用市场化手段分担研发风险,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2.阶段性目标
  2011—2013年,进一步引导信贷资金向主导行业中的龙头企业、配套企业和战略性新兴行业倾斜,保证相关企业的信贷资金供给。同时,不断创新与产业相关的金融产品,完善融资担保体系,同时探索与新兴产业发展相匹配的融资方式。积极推动供应链融资、并购贷款和金融服务联盟,并形成一定规模。
  2014—2015年,进一步推动供应链融资并购贷款和金融服务联盟等创新型金融产品或服务,最终形成紧贴产业发展需求、匹配产业发展规模、金融服务与产业发展之间实现良性互动的间接融资服务体系。
  (四)打造产业升级的“资本加速器”
  1.重点工作
  充分利用资本市场。一是全力抓好上市工作。重点解决主导产业缺乏上市公司的瓶颈,将上市工作与主导产业转型升级紧密联系起来,精心选择主导产业中具备条件的龙头企业重点扶持其上市,并以此拉动整个产业的转型升级。同时精心培育在新兴行业中的企业,由市金融办牵头整合创投公司、科技部门、商业银行的资源要素,对照企业在创业板上市的要求,着力提升其技术水平、盈利能力和细分市场占有率。二是引导上市公司通过配股、增发、发行公司债、资产并购重组等资本运作手段,促进上市公司质量的提升与扩张发展。三是针对中小企业特色,通过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发行中小企业信贷资产支持证券等手段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
  大力发展股权投资和购并基金。规划期间,通过引入品牌创投公司、本地企业共同出资等渠道,采用有限合伙等方式,力争吸引超过20亿人民币的民间资本,投资设立5家以上各类股权投资基金及其管理公司。一是在家电、轻纺化纤、轴承、汽车零部件产业等主导产业中,积极引入私募股权公司,支持鼓励企业通过引入股权投资的方式帮助企业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提升技术水平、拓展营销渠道和加快品牌建设,加速其上市进程。二是大力发展风险投资(VC)、私募股权投资(PE)等股权投资机构,发挥其“孵化器”和“加速器”功能,重点扶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孵化期企业和高成长型企业。三是第一期2.1亿产业引导基金的运作取得实质性突破,通过引进优质的创投公司,引导各类资金投入产业升级特别是先进装备制造、新一代电子信息、新材料产业、新能源产业等新兴产业发展,在此基础上对产业引导基金进行增资扩股,加大引导力度。四是探索设立并购基金,由并购基金公司为企业提供专业化的并购服务。
  建设以股权为纽带的民资转化平台。一是探索设立城市建设基金,以财政性资金作为引导,同时吸收民间资本,定向投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在满足城市建设融资需求的同时实现民资有效转化。二是探索建设地方产权交易平台,吸引非上市企业、投资公司、个人投资者进行股权交易。积极与省产权交易中心等的合作,在我市设点,鼓励引导企业参与上述平台参与股权交易。
  2.阶段性目标
  2011—2013年,争取新上市企业4家,主导行业企业上市工作取得“零”的突破。加快股权投资基金创设工作,力争三年内引进或组建股权投资机构3家,组建风险投资基金2家以上,到位基金额5亿元以上。政府设立产业引导基金、转贷基金、风险补偿基金,基金总额达到5亿元以上,不断扩大企业受益面。启动地方产权交易市场建设。
  到2015年,引进或组建股权投资机构10家以上,基金投资额超过20亿元。企业上市数量取得较大进展,全市总量达到11家,力争新兴行业中有企业成功上市,初步形成上市公司的“慈溪板块”。地方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初显成效,成为运作有效、信息完善和规范管理的地方产权交易中心。民间资本运行稳健,转化为实业资本的渠道通畅。
  (五)大力发展保障性金融
  1.重点工作
  扎实推进“两社”试点工作。加快农村新型金融组织试点推进工作,扎实推进农村保险互助社和农村资金互助社试点,在确保龙山西门外村“两社”试点示范成功的基础上,借鉴银行业放开经验,以保险、信用为特征的协会、基金会等形式,通过民政登记、工商注册,逐步在全市范围内开始试点,使其成为繁荣农村金融市场、促进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有力推手。针对农村保险业务的特点,凸显互助保险的保障功能,在现阶段的短期健康医疗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家庭财产险基础上,积累经验后逐步扩大险种和投保范围,以“低费率、低赔付、宽范围”为原则,简化理赔手续,主动、准确、快速、合理地进行赔付,提高客户满意度和信任感。加大对涉及农民养老、医疗等面大量广的保险业务的政府补偿力度,对农村业务员和经营主体给予一定税收减免,调动他们展业积极性。鼓励农村资金互助社根据自身特点和优势,通过增资扩股提升自身实力,拓宽融资方式,为微小企业和“三农”提供持续的金融服务。
  强化利用金融手段防范风险。一是加快保险市场发展。丰富和创新保险产品,满足不同行业、不同领域需要,扩大保险覆盖面,同时将更多保险产品引入我市,丰富全市保险产品库。大力开展保险产品创新,开发竞争有优势、市场有需求、社会有需要的保险产品精品。推动出口信用保险与出口融资业务的有机结合,支持对外贸易更好发展。推动科技保险与科技创新的有机结合,支持科技产品创新。二是强化政府在保障性金融中的作用。加快发展“三农”保险,逐步扩大政策性保险覆盖区域和试点品种,大力发展其他涉农保险,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体系,积极服务新农村建设。积极探索和发展商业保险辅助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新模式,积极参与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大力发展养老保险、医疗健康保险、责任保险等业务,探索以政府以所掌握的资源向愿意更多承担社会保险的商业保险公司倾斜的方式,完善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险相衔接的有效途径和模式,促进社会保障体系运行效率的提高。三是积极引导企业利用金融手段化解金融风险对实体经济的冲击。引导和鼓励外贸企业通过人民币结汇、从事汇率远期套期保值等手段有效应对汇率风险;加大对期货市场等金融衍生品市场套期保值功能的宣传,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适当参与金融衍生品交易,防范大宗商品价格剧烈波动对实体经济带来的冲击。
  加大民生工程支持力度。加大金融对民生工程建设和民生领域的支持力度。加大力度支持新农村、城乡一体化和新型城镇化建设,支持公租房、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等社会保障房建设,支持“农房两改”和旧城改造等重大民生工程建设,支持社会创业和增加就业事业的发展。
  2.阶段性目标
  2011—2013年,确保保险资金互助社和农村资金互助社在试点区域成功运作。保险资金互助社在规范运行的基础上积极向上争取,扩大投保险种和投保范围,同时拓展保费资金的使用范围。完成农村资金互助社的增资扩股工作,并力争新设1—2家农村资金互助社。积极推进“农房两改”,加大金融对民生工程的支持力度。
  2014—2015年,保险资金互助社试点经验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并以此为基础力争成立县域保险公司1家。保险市场进一步发展,慈溪保险业各项指标面临全省、全市前列,并在探索养老保险、医疗健康保险、责任保险等业务方面形成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相衔接的“慈溪模式”。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健全省级金融创新示范市的组织领导机制,加强各部门对金融发展工作的沟通协调,做到“目标、责任、措施、协调”四到位,形成推动金融业发展的合力。
  在金融创新示范市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相应成立金融创新示范县试点工作推进办公室,由市金融办牵头政府相关部门和有关金融机构组成,研究部署年度工作计划,分解推进实行目标责任制,分解落实到有关部门、镇(街道、开发区)和金融机构。进一步增强市金融办工作力量,为其工作开展提供充足的人力、财力和物力保障。加强与省、宁波市金融办的沟通与协调,强化省市县三级统筹协调机制。以本规划为依据,制定相关的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步骤和工作职责,加快推进试点工作。
  (二)强化考核措施
  坚持“考核与激励相结合、以考核促创新发展”的原则,制定科学、合理、针对性强的考核办法,调动各金融机构和金融监管部门积极性,充分发挥各金融机构创造性。
  完善金融考核指标体系,激励各金融机构争先创优。按照金融业发展规划,明确年度工作目标,建立标准明确、操作性强、针对性强的金融工作考核机制,坚持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工作目标考核与工作效能考核相结合的原则,突出对重点实事工程建设、龙头骨干企业、小企业、“三农”、高新技术企业的金融支持以及金融创新方面指标的考核,切实推进金融考核激励工作顺利进展,充分调动金融各方积极性,确保各项工作目标稳步推进。
  (三)落实扶持政策
  研究出台落实试点工作措施的税费减免、土地供应、人才吸引、鼓励创新等方面的优惠政策,确保各项扶持鼓励政策在全省或者长三角地区具有明显的比较优势。
  进一步落实慈溪市《关于加快地方金融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和《慈溪市金融业跨越式发展行动计划》的要求,对于新引进进驻金融集聚区的银行机构和金融中介服务机构,在办公用房、税收、政府性存款、金融人才引进等方面给予政策优惠。进一步完善引进人才相关政策,打造人才高地,积极吸引金融高端人才汇集慈溪,对引进的金融高端人才在个人所得税、安家置业、子女上学等方面给予与周边地区相比更具有吸引力的支持力度。积极向省、宁波市争取更大的政策倾斜,提高省、宁波市对我市金融业发展的扶持力度,并与本市扶持政策一起,形成政策叠加效应。
  (四)设立专项资金
  加大创建省级金融创新示范县工作的资金投入,通过财政设立“金融发展专项资金”,为我市创建工作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同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金融创新工作推进的要求动态调整,建立稳定增长机制。
  市政府设立的“金融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以下两个方面用途:一是财政性资金作为引导资金,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用于金融创新工作的,如设立产业引导基金、转贷基金;二是财政性资金直接投入用于金融创新工作的,如对新设金融机构和金融中介机构的奖励、对中小企业贷款风险的补偿、对融资性担保公司扶持政策的奖励、对企业上市的补助、参与金融机构增资扩股、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保险资金互助社、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机构扶持政策的补助、对金融机构和金融监管部门的目标考核奖励、对金融创新工作的奖励。
  (五)优化金融生态
  以营造“绿色”信用环境和打造“绿色”信用体系为目标,进一步加强征信管理和信用建设,同时采取有力措施防范金融风险,特别是要加强对地方金融的监管,对地方金融制定有效的监管办法,切实保障地方金融安全,打击金融犯罪,打造“金融生态环境示范区”。
  统一金融征信平台,营造“绿色”信用环境。完善银行信贷、中小企业和社会信用三大信用平台,重视对非银行信用信息平台的建设,加强对非银行信用信息的采集和管理。推进信用建设,打造“绿色”信用体系。出台地方性政策,解决抵押品、质押品的流动性问题。做好征信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大力培育中小企业信用意识,推动全社会信用文化建设。切实加强非法集资处置工作,有效防范和打击高利贷现象和非法集资活动,维护我市金融稳定和社会和谐。





主题词:金融 试点 规划 通知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办、政协办,市人武部,市法院、
    检察院,各人民团体、民主党派。
 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2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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